第二十二章 只有起错的名字-《踏天争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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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守不是不要脸面,他在火毒城中厮混了大半辈子,这张脸比什么都重要,但他们实在不是二王子四王子的对手,拼死一战自取其辱倒也罢了,关键是他们这些人若是死了残了,那么以后靖公主连个使唤的人都没有了,他就算被人嘲笑一辈子当没卵子的,也不能看着玉夫人临死前托付给他的靖公主真的变成孤家寡人。
郑守一伸手将要冲出去的憨牛手臂牢牢钳住,几乎是拖着憨牛在走,不过他没能拉住从憨牛身后窜出来的鸽子。
鸽子身形瘦小,一步五米,在地上犹如一阵旋风般的刮了过去。
郑守不由得大叫道:“鸽子,快回来,你不是他们的对手……”
鸽子在空中怒喝道:“以我热血,告诉他们咱们公主府的男子究竟如何!”
鸽子不是郑守,血气方刚的他受不过这个气,明知道不是对手,依旧上前,这是去寻死了。
那书生脸上露出一丝阴笑,轻蔑无比,鸽子连磨皮这一关都没有过,还敢出来挑衅?鸽子速度不慢,但他却依旧还有时间稍稍扭头,看了一眼身后那辆华丽的马车,似乎听到了什么,微微点头。
“你若能碰到我的一片衣角,就算你赢了!”书生趾高气扬的说道。
电光交错,鸽子有着金铁之色的双爪尚未抓到那书生胸口,便被书生一脚兜中胸口,鸽子身法快,但这书生的脚更快!
“可笑……”
书生轻蔑吐出两个字来,后面的言语尚未来得及说出,却不料鸽子噗的一声,喷了那书生一脸一身滚烫鲜血,这才倒飞回来,重重的摔在憨牛怀中。
此时鸽子两眼翻白,胸口凹下去一个大坑,整个身子一下就软了,若无金丹妙药医治,就算勉强能活,后半辈子也必然连床都下不来。
明面上鸽子自然是输了,但书生赢得却也狼狈,此时满脸鲜血,衣衫上鲜红一片,他可是淬血炼渣的境界,竟然被皮都没练好的家伙喷了一脸,说出去都是笑话,这书生洁癖极重,根本受不了身上被弄得这么脏,看着脏污的白袍,嗅着鸽子鲜血的腥味,书生一张脸都扭曲起来。
“该死的脏货,竟然敢弄脏……”
书生正嘶吼咆哮,面上忽然一怔,下意识的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眼角,随后脸上的神情变得阴沉至极,他的眼角皮肤破了,虽然只是几道微不可查的小伤口,但还是破了,在鸽子的鲜血浸泡下,丝丝绞痛。
鸽子的那口血当然不可能将炼血去渣的他的脸弄破,真正弄破他的脸的,是一颗牙齿,鸽子咬碎了自己的牙齿,也就是说,鸽子从出手的时候就知道伤不了他,那个时候鸽子就已经咬碎了牙,等着偷袭他。
想到这里,书生再次摸了摸眼角上的伤口,后背上冒起一层冷汗。
好歹毒!这该死的鸽子不是要破他的皮肉,而是要用那颗牙齿刺瞎他的眼睛,好在他修为不高,准头不够,不然自己现在就瞎了。
书生原本一张脸原本就扭曲无比,此时却变得极端狰狞,足尖一点,身形如同梭子镖般的射出,三十多米的距离竟然一步横跨,一只脚朝着鸽子脑袋便踩了下去,以淬血境界的武者力量,这一脚足以将鸽子的脑袋踩爆。
憨牛万没想到这书生竟然赶尽杀绝,以往二王子、四王子的人来捣乱,都只是羞辱他们,却从未真正下过要命的毒手,憨牛不可能抱着鸽子避开这一脚,连忙放开鸽子,一声蛮吼,双肩一拱,如同一头奋起的犀牛用肩膀朝着书生的那只脚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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